路加福音12:4-12 | EN | 复制

4我的朋友,我对你们说,那杀身体以后,不能再作什么的,不要怕他们。 5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。当怕那杀了以后,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。我实在告诉你们,正要怕他。

6五个麻雀,不是卖二分银子吗?但在神面前,一个也不忘记。 7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。不要惧怕,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。

8我又告诉你们,凡在人面前认我的,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。 9在人面前不认我的,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。 10凡说话干犯人子的,还可得赦免,惟独亵渎圣灵的,总不得赦免。

11人带你们到会堂,并官府,和有权柄的人面前,不要思虑怎么分诉,说什么话。 12因为正在那时候,圣灵要指教你们当说的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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